【资料图】
根据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东府〔2023〕26号)、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东府〔2023〕27号)和《关于印发<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东教〔2023〕10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东莞市2023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,现向社会公示我镇2826名申请人积分和排名情况。
积分排名公示后,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的,可于2023年6月15日14:30—2023年6月16日17:30前登陆“招生平台”进行志愿修改,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。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。
公示结束后,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、排名、填报的志愿,结合我镇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。申请人可于7月5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,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。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15日-6月21日;
咨询电话:8355998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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